2024年1月31日,在312国道上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被告人李XX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时,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且未降低车速,与同向行人赵XX发生碰撞,赵XX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X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公诉机关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指控。此时,李XX委托了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谢宏亮和冯路凯律师担任辩护人。谢宏亮自2019年开始执业,在法律领域不断积累经验。
谢宏亮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在仲裁、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他熟悉交通肇事类案件的裁判口径和证据特点,深知这类案件中当事人面临的困境。
接受委托后,谢宏亮律师立即全身心投入案件。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清楚地认识到,要为李XX争取从轻处罚,关键在于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以及利用好法定从轻情节。于是,他积极协助被告人处理事故善后,主动与被害人亲属沟通。在沟通中,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真诚的态度,推动双方达成补偿协议。最终,李XX一次性补偿被害人亲属173000元(含已支付的53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书面谅解。这一举措在司法实践中是从轻量刑的重要情节。
同时,谢宏亮律师还协助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他指导李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让司法机关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自首情节的认定为后续从轻量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庭审阶段,谢宏亮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围绕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低等情节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李XX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承担责任,主动弥补过错,具有悔罪表现。并且,他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详细论证了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他请求法院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XX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其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XX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谢宏亮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信任,也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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