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和王某夫妻二人,拿着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满脸焦急地走进法院,起诉牛某和吴某,要求支付100万元退股款及逾期利息。牛某委托了戎畅律师应诉。戎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诉讼、非诉案件近500件,经验丰富。他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将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一一整理提交。法庭上,戎畅律师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小X和小X自2005年起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武汉市蔡甸区、洪山区两处房产,均登记在小X名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小X委托戎畅律师代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两处共同房产。戎畅律师协助小X收集房屋产权信息、装修支出凭证、生活缴费记录、双方经济往来及共同生活证据。这些证据像拼图一样,一点点拼凑出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财产混同、共同购置并使用案涉房屋的事实。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构成同居关系,案涉房屋为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小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X长期向小夫供应面粉等食材,经结算小夫欠付货款。李X持载明欠款人小夫、标注“老婆XXXXXX”的欠条,将小夫、XXXXXX一并诉至法院。XXXXX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主张其未在欠条签字、未参与经营、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一审法院判决二人共同支付欠付货款及利息,XXXXXX不服,在戎畅律师协助下提起上诉。戎畅律师提交工商登记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对证据效力、法律适用、事实认定提出完整抗辩。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核查证据原件,查明欠条中XXXXXX签字及捺印均非本人所为,粉面店登记经营者仅为小夫。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小夫单独向李X支付货款31766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李X对XXXXXX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XX经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与黄X签订拆迁还建期房买卖合同,签约当日全额付清购房款项,还向中介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然而合同签订后近十年,案涉还建房始终未动工建设。张XX委托戎畅律师起诉黄X解除合同并追责索赔。戎畅律师让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梳理完整案件证据链,收集房屋买卖合同、全款购房付款凭证、房款收条等全部涉案证据。在法庭上,戎畅律师驳斥被告黄X以政府未通知分房为由主张无逾期交房责任的答辩观点,指出交付房屋是房屋出卖人法定核心义务,不能依附不确定的外部行政因素无限拖延履行。最终,法院确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于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黄X之日正式解除,判令被告黄X限期向原告张XX全额退还购房款项。
案件结束后,阳光洒在戎畅律师办公室的文件上,那些记录着案件点点滴滴的纸张,仿佛在诉说着维权的艰辛与胜利的喜悦。当事人拿着判决书,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而戎畅律师又开始为下一个案件做准备,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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