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这类交通事故纠纷经验丰富的大连辽宁宪义律师事务所刘书涛律师接受了原告委托。刘书涛律师执业超16年,累计承办民商事、刑事、建工等各类案件近千件,深耕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
刘书涛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全面整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明确原告的损失范围与合理诉求,为诉讼主张提供完整支撑。保险公司提出不认可十级伤残鉴定结论、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不同意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抗辩意见。刘书涛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与法律规定,主张原告的用药均为合理治疗所需,保险公司无权扣除非医保费用;十级伤残结论合法有效,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有据,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支付。同时,他依据相关法律向合议庭阐述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次要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结合原告长期居住在城镇的证明,主张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保障原告的赔偿权益最大化。
最终,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判决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WX各项损失(含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A险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WX各项损失;驳回原告WX的其他诉讼请求。
刘书涛律师长期认为,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很多当事人可能未意识到关键证据的缺失会影响赔偿诉求。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应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等。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采取的措施,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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