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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证据链助力劳动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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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4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万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3202111284944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558797510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万雪律师 系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专注于民商事领域案件的研究和办理,截至目前,办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其他合同类、人身侵权类案件,同时担任了社区法律顾问并为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政府驻温州办事处在外务工人员提供劳动法律服务。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始终以严谨和负责任的态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急委托人之所急,忧委托人之所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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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金某某手握银行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却在劳动争议仲裁中遭遇被申请人全盘否认劳动关系的困境。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的万雪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专精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民商事领域案件。此次,她接受金某某委托,代理其劳动争议仲裁案。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链助力劳动者维权

本案中,申请人金某某请求被申请人XX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5250元、补缴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或支付相应费用、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2000元。被申请人则辩称,系法定代表人马XX个人聘用申请人,非职务行为,且申请人2021年9月7日自行离职后与另一门店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金某某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其中8月工资12077元由马XX转账,备注“办公室人员工资8月份转账”;9月工资12650元、10月工资12600元由股东任某某转账,分别备注“娄桥店9月份转账”“娄桥店10月份转账”。然而,缺少能直接证明其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

万雪律师介入后,对金某某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和补强。她申请调取更多与工作相关的证据,以进一步证明金某某受被申请人安排从事门店招聘、管理会议、促销策划等工作。同时,对银行转账记录进行分析,强调工资发放由法定代表人决定,以此证明金某某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申请人主张系个人聘用,但未提供证据支持。万雪律师回应称,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足以证明金某某受被申请人安排工作,工资发放也体现了被申请人的意志,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最终,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118.93元,为申请人补缴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费,驳回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请求。

万雪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证据梳理、关键证据补强、法律逻辑论证”的方法论。她先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找出其中的关键信息和缺失部分;然后通过申请调查令等方式,补强关键证据;最后,运用严谨的法律逻辑进行论证,使证据形成完整的链条,有力地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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