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盗窃罪,涉案数额较大,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公诉人明确指出其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建议量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面对这样的局面,当事人及其家属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仿佛被一片阴霾笼罩,重判的风险如同一把利剑悬在头顶,让人倍感绝望。
在这危急时刻,孙乐乐律师接受委托,挺身而出。他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讯问笔录、到案经过、出警记录等全部证据,精准梳理当事人到案细节。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并固定了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核心事实,这成为了整个案件的突破口。
庭审中,公诉人坚持否认自首成立,主张应从重处罚、量刑一年以上。孙乐乐律师围绕到案主动性、供述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展开激烈辩论,结合司法解释与判例,逐条论证当事人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条件。除自首外,他还同时归纳提炼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退赃退赔、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低等多项罪轻情节,构建完整从宽辩护体系。庭后,他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事实与法律适用,强化自首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孙乐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采纳全部罪轻辩护观点,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相较于公诉人一年以上的量刑建议,显著降低了刑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这一结果让当事人及其家属如释重负,避免了重判带来的严重后果。此后,孙乐乐律师依旧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恪尽职守,服务至上”的执业理念,投身于各类案件的办理中,为更多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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