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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财产约定后,部分财产未写入调解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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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54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201025481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822386038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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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对登记结婚的夫妻,在委托律师处理离婚事宜时称已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无争议,但实际上他们拥有两套房产、一辆汽车及复杂贷款。处理这类婚姻家事纠纷经验丰富的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在天津地区执业多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
“假离婚”财产约定后,部分财产未写入调解书的风险

张慧律师执业第4年时遇到了此案。委托人为李某(女)与魏某(男)。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包含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及30万元补偿款的详细方案。然而,法官告知若将这些内容写入调解书,需追加诉讼请求并补缴诉讼费。张慧律师向李某充分释明了风险,可李某为节省费用坚持不将具体财产分割内容写入调解书。张慧律师秉持着严谨负责的办案风格,侧重于证据链整理,制作了谈话笔录让李某签字确认自行承担后果。最终,调解书仅确认了离婚及30万元补偿,未涉及具体财产分割。

在处理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时,张慧律师深知其中的复杂性。他在梳理证据链时,发现双方财产状况复杂,贷款情况也不明晰。而李某为了节省费用的决定,可能会带来后续的风险。张慧律师长期认为,在婚姻财产分割中,对于财产约定的明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任何模糊不清的地方都可能成为日后纠纷的隐患。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风险提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很多人可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忽略了长远的风险。像李某这样,虽然节省了诉讼费,但却可能因为调解书未明确财产分割而在未来产生纠纷。对于涉及财产较多、情况复杂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仅仅着眼于眼前的费用。

长期处理婚姻家事纠纷的观察是,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尽量将所有财产和债务情况明确写入相关文书,避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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