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月XX日,XX公司与工伤职工LHT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在法院立案。原告XX公司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无需向被告LHT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护理费。被告则辩称仲裁按实际月工资标准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合法,原告主张的社保代扣等缺乏依据。
接手本案的,是2014年开始执业的律师吴俏俊。该律师怀疑原告主张的工资基数及代扣代缴个税的理由不成立。于是,律师逐页查阅工伤认定文件、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仔细对比被告实际工资发放记录与原告主张的工资基数。同时,律师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伤待遇免征个税的规定。最终发现,原告主张的工资基数与实际不符,且代扣代缴个税缺乏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是法院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原告向被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及护理费,原告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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