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气之下就想去离婚。现在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给冲动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时间。可要是这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还没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不是得重新申请呢?这让不少夫妻犯了难。接下来咱们就详细唠唠这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根据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申请了离婚登记,冷静期内两人都没反悔,可冷静期过了30天他们都忙别的事给忘了去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二、过了30天未办理的后果
如果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失效了。就好比前面白折腾了,之前提交的各种材料、走的流程都不算数了。比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因为小赵突然出差一直没机会去领证,等小赵回来已经超过了期限,这时候他们这次的离婚申请就自动作废了。
三、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答案是肯定的。一旦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夫妻双方还是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申请流程。重新申请时,和第一次申请一样,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一般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重新申请后,又会进入新的离婚冷静期。
四、再次申请的操作步骤
再次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重新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就又开始了新的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过了没去办理离婚,后续要是还想离就得重新申请。不过重新申请后,在新的过程中可能还会有各种状况出现,比如材料准备不齐、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又有了新的分歧等。要是遇到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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