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餐饮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后学院停办铜梁校区并委托重庆XX公司出租校区资产。20年4月,公司与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6月1日,餐饮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餐饮支付3万元。6月12日双方签订终止协议,但科技公司仅退还2万元,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
餐饮起诉,要求撤销合同,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94万余元、退还管理费103万余元、赔偿资金占用损失、退还剩余15万元保证金并承担诉讼费。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王秀峰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王秀峰律师凭借在民商事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分析案件,指出科技公司已合法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欺诈情形。最终,法院驳回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4元由餐饮自行负担。
另一起案件中,20年4月,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向张X购买长安牌小型轿车,过户后发现该车曾被推定全损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一审以未举证证明张X存在欺诈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杨委托王秀峰律师提起二审。王秀峰律师仔细审查案件,明确指出案涉交易中张X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且张X未全面披露车辆全损等重大瑕疵信息,构成欺诈。最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张X返还购车款600元,并赔偿杨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300元。
宋X委托胡让小孩入读校区实验班,支付700元,若未就读胡答应全额退款。因未能就读,颜和胡退款后尚欠500元。宋X委托王秀峰律师起诉,法院认为委托入学合同无效,判决胡和颜共同返还5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周与重庆艺术有限公司及重庆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支付1400元服务费,协议未履行。王秀峰律师代理周起诉,法院认定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判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1400元,其法定代表人刘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普法知识:签订合同应遵循公平、合法、公序良俗原则,遇到合同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结束后,相关法律文书归档保存。当事人对王秀峰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满意,继续专注于各自的生活和事业。而王秀峰律师也将继续凭借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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