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XX是一位普通业主,2020年,他打算对自有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经与某智能家居(大连)有限公司接触,双方达成初步意向。马XX先后支付了订金4200元、预付款100000元,然而双方并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公司虽出具了设计图纸,但始终未与马XX达成最终定制合意。后来,马XX因房屋出售,提出解除合作并要求退款,可双方就扣除设计费金额无法协商一致。无奈之下,马XX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刘瑶,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三年。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200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以及刑事领域均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面对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刘瑶深知其中的复杂性。
在一审判决后,智能家居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公司认为双方已达成合同合意,马XX系单方违约;公司已完成多版设计,成本超10万元,一审仅酌定扣除2万元过低;还主张应赔偿预期利润损失,违约方无权主张利息;并且称一审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已退还4200元未予扣除。
刘瑶针对这些上诉理由,展开了深入的分析和答辩。她指出,双方仅处于磋商阶段,未成立正式承揽合同。公司提交的证据多为单方制作,不能证明实际损失。在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免费设计的情况,而且双方并未约定设计费标准。同时,预付款并非定金,公司应返还并支付占用利息。
在二审过程中,刘瑶凭借对装修行业规则的了解,清晰地阐述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她知道,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对于公司提交的日志、薪资、行业利润等单方制作的证据,她坚决认为不应被采信。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瑶的部分观点。法院认为损失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公司提交的证据不予采信,一审酌定扣除20000元设计费合理。二审查明公司已退还4200元,予以扣减,应返还金额调整为80000元。并且,定作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自明确要求退款之日(2024年9月9日)起,公司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马XX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刘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的困境,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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