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被告人邹X为获利帮上线转移资金,代X、杨X明知资金违法仍提供银行卡用于结算,两名被害人被骗资金流入相关账户,邹X接送二人取现。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三人,建议判处邹X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等。
执业两年多、承办160余件案件且其中140余件为刑事案的赵力辉律师接受邹X委托后,警觉到邹X到案后如实供述及主动投案情节,立即会见当事人、梳理证据。他发现邹X虽被抓获,但到案后如实供述且主动投案情节在侦查阶段已体现,认为应认定自首。
在这个领域,认定自首情节存在难点,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证据判断易有分歧。赵力辉律师构建了“证据链梳理法”,先将案件证据按时间、类型等分类,再分析各证据间关联及对自首情节的证明力。此方法在多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应用,能快速准确找到关键证据。
庭审时,同行常见做法是泛泛提及从宽情节,而赵力辉律师围绕自首认定、初犯偶犯、悔罪表现等核心点,结合全案证据阐述从轻、减轻处罚依据。虽邹X自首未被认定,但法院综合其坦白等因素量刑。赵力辉律师紧扣案件构成要件,从证据找瑕疵,抓住减轻刑期关键点,体现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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