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关键证据缺失,律师如何为传销案被告人争取缓刑?

关键证据缺失,律师如何为传销案被告人争取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6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月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46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420111005781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613618951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诉讼领域研究,有较多取保、撤案、免予起诉、缓刑成功案例。
更多>
导读:曾女士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起诉,涉案金额高达266万元,面临着严峻的法律挑战。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的刘月刚律师凭借二十余年刑事办案经验,为曾女士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最终曾女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
关键证据缺失,律师如何为传销案被告人争取缓刑?

刘月刚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来只做刑事法律业务,办理过300多起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在曾女士的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以来,曾女士在他人介绍下加入网络黄金推广系统,后组织参加者以购买网络黄金或网络小黄金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骗取财物。经司法会计鉴定,曾女士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266万元,提现163万余元,且发展会员30人以上、层级达3级以上。

最初,公诉机关掌握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受案登记表、会员信息截图等书证证人魏某等人的证言,曾女士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以及银行流水电子数据等。但这些证据中,对于曾女士在整个传销活动中的具体作用和地位,缺乏明确的界定,也没有充分体现曾女士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刘月刚律师介入后,进行了多方面的证据补强。首先,他详细梳理了曾女士的到案经过,发现曾女士是在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这构成了自首情节。刘律师收集了相关的到案证明材料,以证实这一关键事实。其次,律师调查了曾女士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0万元的情况,获取了资金结算票据及业务凭证等证据,证明曾女士积极退赃的态度。此外,律师还收集了曾女士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她是初犯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诉机关认为曾女士涉案金额巨大,层级达到3级以上,属情节严重,应依法严惩。刘律师则回应称,曾女士作为传销平台的参与者,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她具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同时,律师提交的无犯罪前科证明,也说明曾女士主观恶性较小。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曾女士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鉴于她是从犯,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当庭认罪,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同时没收其退缴的70万元违法所得。

刘月刚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当事人的到案情况以确定是否构成自首,其次收集当事人退赃的证据以体现悔罪态度,最后查找当事人有无犯罪前科来判断主观恶性。通过这些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