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诈骗案件,很多人往往不知所措,要么盲目相信公诉机关指控,要么自己瞎辩解,这其实都是处理纠纷的普遍误区。下面就来看看陈俊峰律师处理的两起诈骗案件。
案例一:吕某诈骗案
这是一起涉冒充期刊投稿邮箱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吕某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接着,律师确定“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庭审中,律师指出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
最终,法院在认定诈骗数额时,未将全部指控金额予以认定,为被告人争取到相对有利的数额基础,同时结合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案例二:何某诈骗案
何某被指控通过冒充公司员工身份,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应聘者报名费、保证金等费用,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十几万元。何某当庭翻供,辩称是他人所为。
陈俊峰律师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发现部分被害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证据链存在断裂;被告人何某多次翻供,且翻供内容与部分电子数据存在矛盾;涉案“赵XX”身份信息缺失,无法排除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律师确立了“罪名定性+证据不足”双线推进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律师发表了关于合同诈骗罪定性、证据不足以及他人作案可能等辩护意见。
法院未采纳被告人关于“赵XX作案”的辩解和辩护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意见,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证据审查的部分意见,认定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通用实操建议
1.重视证据细节:像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要仔细审查,看是否存在标注不清、关联不明等问题。
2.合理制定策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认罪认罚+异议”或“罪名定性+证据不足”等策略。
3.积极沟通:与检察机关和法官积极沟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4.挖掘从轻情节:如未成年人犯罪、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都可以为量刑争取优惠。
5.依法辩护:即便面对不利证据,也要坚持依法辩护,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在这两起案件中,陈俊峰律师通过细致的阅卷、精准的质疑和庭审的有力辩护,体现了专业的办案流程和研判思路。他先全面审查证据,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然后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最后在庭审中据理力争。
总之,遇到诈骗案件,要重视证据细节,合理制定辩护策略,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可免费进行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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