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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林律师二审反转,为事业单位挽回1.5亿国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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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74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小林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120071014733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75825066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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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沙某事业单位原负责人以单位房产为参股公司借款抵押,新负责人发现将致1.5亿国资流失。刘小林律师接受委托起诉确认抵押合同无效,一审败诉。二审中,刘小林聚焦“越权代理”与省高院沟通,最终二审改判抵押合同无效,系列同类案件也逐一确认无效,挽回近1.5亿国资损失。
刘小林律师二审反转,为事业单位挽回1.5亿国资损失

在长沙,有一家事业单位遭遇了一场可能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危机。该单位原负责人为参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用单位名下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涉及借款本金高达1.5亿。新负责人上任处理遗留问题时,敏锐地察觉到这一行为将带来严重后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止损。此时,他们找到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

刘小林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自200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深厚执业资历。他是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综合业务负责人,还是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劳动法专业律师等,身兼多个重要职务。他承办案件超千件,在民商事案件、商品预售与房地产、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曾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了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

刘小林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案件。他发现案涉房屋的抵押担保未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等程序,原负责人以事业单位的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已超出其代理职权范围。于是,他以抵押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抵押合同无效

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等程序属于内部流程,不影响合同效力,且事业单位原负责人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真实,盖有事业单位公章,认为抵押合同为有效合同,驳回了该事业单位的诉讼请求

面对一审的败诉,刘小林律师没有气馁。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决定聚焦“越权代理”这一核心争点。在上诉过程中,他与省高院的承办法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论证。他详细阐述原负责人超越职权范围,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观点。

省高院最终采纳了刘小林律师的上诉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了抵押合同无效及要求某银行协助注销抵押登记的诉讼请求。因为该案件属于系列案件,这一生效判决为同类的抵押合同确认为无效的案件提供了同案支撑。刘小林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该事业单位一系列同类型的抵押合同纠纷案,均确认为无效,为该事业单位避免了近1.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刘小林律师的成功不仅体现在这一个案件上,他在执业过程中,还曾担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以及众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他深度参与企业运营,积累了丰富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合规管理体系构建、全员普法培训、劳资关系协调处理、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等实务经验。在企业改制上市、公司重组并购、各类债券发行、重大项目投融资等高端商事领域,也拥有众多成功的操作经验和深厚的资源积累。

在法治领域,像刘小林这样专注于专业领域深耕的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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