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上诉案件。上诉人甲某因敲诈勒索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原审法院判处重刑,他委托了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的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李建鹏律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2018年,他转型为专职律师,现任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
在甲某的案件中,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他提出罪名定性错误,甲某与乙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因为他们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二审庭审中,他结合证据和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将甲某的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李建鹏律师通过对案件的细致分析,精准把握罪名边界,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中罪名定性辩护的专业能力。
另一起案件中,在山西省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串通投标罪案件里,被告人甲某委托李建鹏律师辩护。李建鹏律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深入分析,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某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庭审中,他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某与中标公司有关联及造成实际损失。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部分辩护意见,虽甲某仍被定罪,但仅被判处了罚金,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这体现了他在证据链分析与法律适用精准度方面的专业价值。
李建鹏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专业立身,精益求精。他凭借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发挥独特优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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