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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曝光辱骂他人,法院判赔6000元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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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1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班兆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04人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23115751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77619405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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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拿着被告在抖音辱骂自己的截图,本以为维权稳赢,没想到被告反诉说她也侵权。被告凭啥反诉?这名誉权纠纷到底咋判?
网络曝光辱骂他人,法院判赔6000元并公开道歉

原来,原告和案外人正常交往,却被被告误解成插足感情。被告为了发泄,在抖音公开原告隐私,用侮辱、诽谤性语言骂她,还对原告作品恶意评论。这导致很多人围观、骚扰原告,让她社会评价降低,还焦虑抑郁,正常生活全乱套了,被告还反诉原告侵害自己名誉权

原告慌了,反复想不通,为啥自己好好的却被这样对待,自己尝试和被告沟通,可根本没用,被告反而变本加厉。她心里特别焦虑,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做错了。

后来,她经人介绍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班律师执业三年,是律所高级合伙人,承办过超329件案子。

班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被告在抖音发布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以及平台投诉记录等细节。这些看似平常的信息,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班律师围绕这些细节制定策略,指导原告固定证据。让原告整理好心理诊疗报告和律师费票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依据民法典,指出我国婚姻关系以登记生效为原则,原告和案外人交往时被告还没登记结婚,根本不存在“插足婚姻”,被告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还证明原告只是私下沟通回应,没公开散布被告信息或辱骂,不构成名誉侵权

庭审时,被告坚称自己是正当维权,原告侵害了他的名誉权。班律师则拿出准备好的证据,清晰阐述原告不构成侵权,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原告紧张得手心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成立,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抖音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持续十日,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请求和被告全部反诉请求,诉讼费用都由被告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原告紧张的神经终于放松,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网上别随意曝光他人隐私,小心侵权。第二,遇到名誉侵权,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视频等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侵害他人名誉要担责。遇到问题别慌,专业律师能帮你维权。在这个案子里,班兆然律师精准固化证据、适用法律,帮原告实现了完整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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