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籍劳动者王XX与上海注册的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在安徽芜湖仲裁。企业方面拿出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等证据,而王XX面临证据分散于三省、企业异地应诉意愿低、沟通成本高的困境。
陈步青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陈步青意识到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如何在跨省异地、企业配合度不高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赔偿款。他制定“以调促赔、快速落地”策略,积极与仲裁庭沟通推动庭前调解。
在与被申请人谈判时,陈步青清晰阐明工伤赔偿的法律义务和裁决风险,同时理解企业跨省应诉成本,寻求平衡点。他,处理过众多跨省工伤案件,熟悉江浙沪皖地区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在谈判中,他仔细审查企业的赔偿能力和态度等情况,发现企业虽有赔偿意愿但担心过高成本,通过与企业多次沟通验证这一情况,确定了调解方案。
陈步青还审查过往类似跨省工伤案件的调解案例,发现调解中赔偿款支付方式和违约条款很关键。他通过研究大量案例验证这一发现,决定在协议中设置关键保护条款。
他又审查企业财务状况,发现企业资金周转正常但对赔偿金额敏感,通过查看企业财务报表等验证,进一步明确了赔偿金额的谈判空间。
经过多轮斡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各项工伤待遇打包金额为12.2万元,设置逾期付款3000元违约金条款。最终,企业需于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12.2万元赔偿款,若逾期需支付违约金,双方放弃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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