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朱俊健律师代理的案例为例,在租赁合同纠纷央企拒付案中,某建筑器材厂与央企集团下属公司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承租方拖欠租金、未退租赁物及赔偿款。该下属公司被母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未通知债权人。一审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求,央企集团不服上诉,主张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等。朱俊健律师围绕关键要点答辩,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维持原判,原告全部债权获支持。根据朱俊健律师在经济合同纠纷领域的办案经验,此类案件中,企业常利用公司注销逃债,而律师需精准抓住关键,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确立责任承担主体。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起纠纷案中,魏XX与某大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且未返还租赁物。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请,被告上诉,辩称项目部公章系伪造、签字人无权代理、应中止审理、租赁物数量不实等。朱俊健律师构建“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代理思路,高院采纳其意见,原告全面胜诉。
在租赁合同纠纷历经高院终审案中,冯XX与两大建工企业签订合同,两被告拖欠租金且未返还租赁物。一审判决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两被告上诉。朱俊健律师重点论证印章使用构成表见代理、两公司系实际受益人等,高院维持原判,原告完胜。
常见风险是大型企业可能以各种理由逃避责任,如主张公章伪造、已结算等。错误做法是当事人在面对纠纷时,可能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证据意识,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的朱俊健律师建议当事人注意签订详细、规范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留好提货单、退货单、结算清单等相关证据;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在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中,中小器材厂或租赁站面对大型企业的复杂抗辩,需要专业律师运用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构建有力代理思路,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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