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苗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自2020年开始执业,目前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他身兼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等多重身份,这些经历不仅赋予他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更培养了他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在他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两起案件尤为典型,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朱X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全额赔偿,但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主张按70%比例赔偿,还对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提出异议。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抗辩,刘苗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他早年的法学学习经历,让他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及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有着深入的理解。他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索赔证据链。在责任比例方面,他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符合保护受害人权益和保险先行赔付原则,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在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问题上,他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成功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法院全额支持,同时让法院采纳了180元/天的护理费标准,为当事人挽回了实际损失。
在合同纠纷案中,易X与易XX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争议,易XX上诉主张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刘苗接受委托后,系统梳理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68平方米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一致。他运用禁止反言原则,指出易XX已在协议中签字确认并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原则。对于“胁迫”主张,他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易XX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刘苗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他善于将前沿法学理论与复杂案件实践相结合,凭借仲裁员、复议委员、听证员等多维度法律工作经历,精准预判案件焦点,从多重视角制定诉讼策略。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他都倾注全力,以严谨的态度和真诚的沟通,为客户提供有温度的专业服务。
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刘苗将继续坚守自己的职业理念,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就像一位守护正义的使者,在法律的舞台上,用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撑起一把坚实的保护的伞。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