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合同纠纷:原告索赔近200万,最终却被驳回全部诉求

合同纠纷:原告索赔近200万,最终却被驳回全部诉求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9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秀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231065218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580155464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曾就职于一家行业领先的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公司总规模在500人以上,在职期间累计从事过100多家各类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涉猎传统汽车制造、服务业、建筑工程、园林景观、装饰装修工程、汽车租赁、互联网交易、直播演艺、教育服务、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 在诉讼业务方面,主要擅长公司股权相关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方
更多>
导读:重庆某餐饮公司起诉要求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等近200万元,还要求退还剩余15万元保证金。然而被告委托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王秀峰律师为其辩护,案件结果出人意料,原告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合同纠纷:原告索赔近200万,最终却被驳回全部诉求

重庆某餐饮公司与重庆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后,又签订终止协议,但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于是,该餐饮公司将科技公司等五被告告上法庭,提出多项赔偿和退款诉求。

此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原告主张被告签约时存在欺诈,但被告需证明欺诈主张不成立。同时,要明确合同是否已无撤销必要,以及其余被告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王秀峰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王秀峰发现,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对于原告提出的“生源增长、经营向好”等主张,王秀峰指出这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而且“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此外,合同明确约定与前一份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原告“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而原告也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

最终,法院采信了王秀峰律师的观点,认定欺诈主张不成立,合同已终止无撤销必要,其余被告无责,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原告自行负担。

另一起案件中,杨购买车辆后发现车辆曾被推定全损,一审败诉后委托王秀峰律师上诉。王秀峰律师在二审中成功证明张X构成欺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张X返还购车款并赔偿部分费用。

合同纠纷的世界里,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关键。王秀峰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和有力的辩护,为当事人赢得了应有的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