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X借款追讨案中,吴X与郑X合作开办公司,郑X以股改运作资金为由向吴X借款百万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未还,吴X委托律师追讨。此时发现郑X已转移名下资产且是限制高消费人群,即便民事胜诉执行也困难重重。
为何另辟蹊径
执业第2年的赵睿韬,在累计承办超300件案件,其中民商事纠纷案件200余件的经验告诉他,常规的民事起诉在这种情况下难以达到追讨欠款的目的。在仔细了解合作事宜和郑X经历后,赵睿韬认为郑X的借款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犯罪。在他看来,对于这类债务纠纷,不能局限于常规的民事途径,需要从刑事角度寻找突破口。
艰难的立案之路
赵睿韬提出刑事诈骗控告后,却遭遇公安机关以“借条属于经济纠纷”为由不愿立案。但赵睿韬没有放弃,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50余件案件的经验,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详细的诈骗罪论证观点。他深知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要求,结合案件中的具体细节,如郑X借款后的资金流向、未办成股改的真实原因等,不断向公安领导阐述自己的观点。
最终,赵睿韬的坚持和专业论证获得公安局领导认可,推翻“借条”认定,对郑X诈骗罪立案。郑X归案后,吴X成功追回一百万元赃款。此案后,赵睿韬进一步完善了在债务纠纷中运用刑事手段追讨欠款的方法,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和债务纠纷领域持续深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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