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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博弈下的权益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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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33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万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3202111284944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558797510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万雪律师 系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专注于民商事领域案件的研究和办理,截至目前,办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其他合同类、人身侵权类案件,同时担任了社区法律顾问并为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政府驻温州办事处在外务工人员提供劳动法律服务。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始终以严谨和负责任的态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急委托人之所急,忧委托人之所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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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金某某拿着自己的工资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满心以为能顺利要回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却遭遇餐饮公司全盘否认劳动关系的强硬抗辩。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博弈下的权益守护

万雪是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案件。此次金某某与XX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就由万雪代理

该案件是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申请人是金某某,被申请人是XX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被申请人是否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会保险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金某某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但缺失能直接证明其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比如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辩称系法定代表人个人聘用金某某,非职务行为,且金某某在2021年9月7日自行离职后与另一门店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万雪介入后,对金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进行了细致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金某某受被申请人安排从事门店招聘、管理会议、促销策划等工作;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工资发放由法定代表人决定,且转账备注中提及“办公室人员工资”“娄桥店工资”等信息。同时,万雪要求被申请人提供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但被申请人未能提供。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申请人质证称转账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万雪回应,工资发放由法定代表人决定,且转账备注能证明是公司行为,被申请人主张系个人聘用却无证据支持,不应采信。

最终,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118.93元,为申请人补缴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费,驳回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请求。

万雪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三个优先核查方向。一是优先核查能证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二是优先核查工资发放的相关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和备注,以确定工资发放主体和性质;三是优先要求对方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若对方无法提供,则承担不利后果。通过这些方法,万雪成功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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