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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争议,推动跨境电信诈骗案量刑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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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0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丹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70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220221149212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64448007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张丹华律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具有财务与法律双重知识,现执业于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擅长各类型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承接全国案件,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执业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赤壁大道783号(赤壁市人民法院旁) 电话:15997936615 微信:18064448007 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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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指控陈X的核心证据是其参与电信诈骗7个月,且偷渡行为证据确凿。律师发现“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存在法律争议,强调陈X受诱骗加入、服从指挥等从犯情节及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从犯并减轻处罚,量刑大幅低于法定最低刑。
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争议,推动跨境电信诈骗案量刑减轻

在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频发的当下,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备受关注。20XX年的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就展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张丹华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于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湖北咸宁,尤其是核心的赤壁地区。她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本科,持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86%,在电信诈骗等刑事领域经验丰富。

本案被告陈X被诱骗至缅北诈骗园区,参与电信诈骗长达7个月。法院认定其诈骗行为符合“其他严重情节”,偷渡行为证据也确凿无疑。面对这样不利的局面,张丹华律师迅速制定了辩护策略。

在法律定性方面,张丹华律师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的主张,虽然未被直接采纳,但推动了法院对司法解释的严格审查。她凭借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的法律争议点,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这体现了她在法律专业上的严谨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

为了证明陈X的从犯地位,张丹华律师进行了详细的证据收集和分析。她举证陈X被诱骗加入、受限沟通(仅能微信联系)、业绩垫底被体罚等事实,这些证据充分表明陈X在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服从指挥,未主导犯罪。这种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运用,是她“法律+财务”复合视角的体现,从多个维度分析案件,找到关键的辩护要点。

同时,张丹华律师还强调了陈X的量刑情节,如认罪认罚初犯、部分行动受限(支付赎金、尝试求助警方)等。她结合陈X的退赃意愿(支付赎金记录),为其换取了量刑协商空间。在检察院当庭加刑的情况下,她依然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虽然维持了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但认定陈X为从犯并减轻处罚,量刑大幅低于法定最低刑。诈骗罪判处1年7个月,偷越国(边)境罪判处6个月,合并执行1年10个月(扣除羁押2日),罚金合计1.3万元。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张丹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辩护风格。她以“法律+财务”的复合视角,精准切入案件核心,通过对法律定性的突破、从犯证据的固化和认罪认罚的联动,为委托人争取到了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判决,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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