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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纠纷二审逆转,无效主张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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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0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同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0人 执业25年
律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11039171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801026893
代表案例:7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婚姻遗产专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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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这起涉外继承纠纷中,上诉人肖某一审败诉后上诉,主张协议可撤销、未生效及签名伪造等。北京市的李同红律师接受委托,紧扣证据规则和程序,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肖某全部诉请。
涉外继承纠纷二审逆转,无效主张被驳回

肖某主张《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书》系被哄骗签订、未生效及签名伪造,但举证不足,协议合法有效,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肖某签下上诉状时,似乎看到了翻盘的希望。

这份材料被送到了北京市的律师李同红手中。自2000年开始执业的李同红,在北京市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婚姻、继承房产纠纷等家事领域,有丰富的二审代理经验。他知道,案件的关键在于梳理证据和运用法律规则。

李同红律师接手案件后,对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首先,协议明确约定“经三方签字后生效”,且三方均已签字,肖某主张协议未生效缺乏法律依据。其次,肖某在一审已认可协议真实性及签名,二审却主张签名伪造,违反禁反言原则。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肖某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未申请鉴定,二审提出不应被准许。最后,肖某主张欺诈却无充分证据,法院也不予支持。

二审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在一审认可协议及签名真实性,二审否认却无合理解释和有效证据,其鉴定申请也不应被准许,且一审程序合法。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李同红律师的努力下,成功维护了委托人依据合法协议取得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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