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对方持有一些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而当事人面临可能被逮捕的困境,是否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
曹方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实务经验扎实。曹方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经过及侦查机关掌握的核心情况,逐页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发现部分关键事实的证据链存在缺失,通过与当事人多次核对细节进行验证,这使得后续辩护策略重点放在论证证据未达逮捕标准上。
在审查过程中,曹方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执业这一年多来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他仔细审查现有证据,发现部分证据的关联性不足,通过与相关法律法规对照验证,进一步明确了证据未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标准,这为说服检察机关提供了有力依据。
同时,曹方律师还担任律所刑事辩护组成员,他详细调查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调取社区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发现当事人具备稳定的社会关系,不存在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串供的风险,通过这些材料验证了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为阐述取保候审条件提供了支撑。
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曹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重获人身自由,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有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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