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彩霞律师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于上海杨浦区,深耕民商事、刑事法律实务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她的专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得以彰显。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责。于彩霞律师代理此案,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此外,经律师梳理该案后,C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避免了后续二次手术费用的追索风险。针对原告自行委托鉴定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重新鉴定,最终避免了约17.8万元的损失。同时,律师明确C与施工方B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C实际无需再行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案中,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裁决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向A支付31万元调解款,确认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争议一次性解决。通过调解结案,避免了漫长诉讼和执行程序,降低了诉讼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节省了诉讼成本,快速实现了当事人权益。
股权转让纠纷案里,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5月27日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诉至法院。B辩称股权为其父C代持,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实际履行行为印证协议有效,使法院认定协议不受签署时间争议影响。同时,律师依据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关键抗辩理由。律师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未盲目要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自治事项,为原告解除了代持风险。
于彩霞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三个案例中,于彩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取得良好结果,为当事人降低损失、争取权益,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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