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中,不少人觉得只要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就能胜诉。然而,真正的辩护战场或许远不止于法庭之上。这种看法,在明月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
明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取得在职研究生学位。正是在这所法学名校的学习经历,让她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为她后来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毕业后,她选择成为一名律师,希望能运用所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明月对刑事辩护有着自己独特的洞察。她认为,很多案件不能只盯着庭审,程序辩护同样重要。比如在L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中,她没有将目光局限于法庭,而是从鉴定结论、扣押物品等程序细节入手。她注意到鉴定检材存在问题,某些检材并非L某公司生产,也不在扣押物品之列,于是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虽申请目的并非真正重新鉴定,却成功防止了对L某采取强制措施。
她还认为,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在辩护中至关重要。在XX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中,她不仅从法律条文出发,指出XX的行为不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构成要件,还强调XX作为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且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超额退赔及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从情理角度为XX争取不起诉。
明月在工作中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在接受委托后,她会对当事人进行全面辅导。在L某案件中,她明确要求L某在鉴定意见送达时,重点关注鉴定检材是否为公安机关搜查时扣押的配件,仔细阅读鉴定结论并确保能完整复述,若出现超过1支仿真枪的认定,务必要求重新鉴定。
她还善于把握时机,利用程序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局面。在L某案件中,当公安机关退还扣押物品后,她及时提出既然退还了扣押的配件,说明L某不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若仅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公安机关无权冻结其个人账户,应及时解除冻结措施。
2019年是明月执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折。这一年,她通过赤峰市律师专业评审委员会刑事专业水平评定后,毅然转型,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此后,她承办的刑事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以L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为例,明月接受委托时,L某正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她先对L某进行辅导,要求其关注鉴定检材和结论。鉴定意见送达后,她第一时间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指出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在公安机关对出售配件的店铺进行侦查时,她指出鉴定机构未对扣押配件进行鉴定,说明L某生产的配件未达到枪支配件标准,不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要求退还扣押物品。扣押物品退还后,她又提出解除冻结措施。最后,她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指出L某仅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不具有管辖权。最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明月认为,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刑事辩护则是在这个领域中为当事人寻找合法权益的边界。自2013年开始执业以来,她一直秉持着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她不仅是一名律师,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当事人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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