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伟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情况并不乐观。吐先生坚称这笔钱是入股款,不是借款,双方对款项性质争议很大。而且,仅靠一张《收条》,证据链显得比较薄弱。这起案子的棘手之处在于,如何证明《收条》就是借贷关系的凭证,而不是像吐先生所说的入股款。
突破口在哪里呢?顾建伟律师决定从证据入手。他仔细翻阅了司先生和吐先生的沟通记录,又查看了相关视频,试图从中找到有力的证据。他还对这些证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这个过程中,顾律师多次与司先生沟通,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经过一番努力,顾建伟律师发现《收条》上明确记载了“归还”字样,这表明双方有借贷的合意和还款的承诺。同时,聊天记录和视频也能印证吐先生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
一审时,顾建伟律师提交了《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明确,吐先生有还款义务。吐先生则抗辩这笔钱是入股款,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但一审法院采纳了顾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吐先生返还20万元借款。
吐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主张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这笔钱是转交给某境外公司的投资款,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司先生的诉请。顾建伟律师在二审答辩时,针对吐先生的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驳斥。他指出,《收条》明确记载“归还”字样,具备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不属于单纯代收款项;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吐先生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证据链完整;吐先生主张款项为入股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还款承诺系保证责任,并非附条件还款,吐先生应当按期返还。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信了顾建伟律师的意见,对一审认定事实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司先生全额追回了20万元借款本金。
顾律师精准地将案件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围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核心要件,组织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二审时,他又有力地破解了吐先生的上诉理由,实现了二审维持原判、全额回款的最佳结果。对于陷入民间借贷纠纷的人来说,找到像顾建伟律师这样愿意深入挖掘证据、精准分析案情的律师,或许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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