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1970年生,是原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一开始,他觉得自己事儿不大。毕竟在官场这么多年,收点财物好像也常见。他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发现。
可问题还是爆发了。2017年2月他被刑事拘留,3月被逮捕。他自己想解决,可越弄越糟。他慌了,反复想不通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每天在看守所里焦虑得不行,自我怀疑是不是这辈子就完了。
后来,经人介绍,他找到了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的曲延波律师。曲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辩护。
曲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曹某是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这一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曲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曹某积极配合调查,整理好能证明自己主动退缴赃款25万元的证据,还收集曹某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等方面的证据。
到了庭审,公诉机关坚持指控曹某受贿66.0622万元。曲律师则提出,曹某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还积极退赃,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双方激烈交锋。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曲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曹某听到判决结果时,原本极度紧张的他,长出了一口气。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25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对剩余41.0622万元继续追缴。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犯错后主动交代问题,争取自首情节。第二,积极退赃,挽回损失。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犯错不可怕,关键是要积极面对。在法律面前,主动承担责任,还有机会从轻处罚。在这个案子里,曲延波律师精准识别出曹某的自首情节,提出合理辩护意见,为曹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