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雇于B,在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并让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自己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是原告自身违规操作。此时,A找到了在上海杨浦区执业的于彩霞律师。于彩霞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
这个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界定各方的责任比例,以及处理原告依据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接手后,先仔细梳理了所有证据。她有着严谨细致的办案习惯,注重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在处理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时,她通过充分举证,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凭借在刑事辩护领域培养出的敏锐洞察力,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她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尤为专精于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对证据的严谨性有着很高的要求。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
经审理,法院认定原告与B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此前已垫付20,400元,庭审中C表示即便有责,垫付款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要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除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于彩霞律师还处理过劳动合同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中,A与两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后双方均不服起诉。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凭借自己善于沟通调解的能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公司共同支付A31万元,一次性终结全部争议。
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原告A与被告B签订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被告B辩称协议伪造、股权转让附有条件。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实际履行行为印证协议有效,同时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排除了被告的关键抗辩理由。最终,法院支持了A的变更登记请求,为A解除了代持风险。
于彩霞律师常说,要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去把控案件,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生活中,大家遇到法律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相关的文件和证据都妥善保存,而于彩霞律师则继续投入到新的案件中,用她的专业和责任为更多人提供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