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而对于被告B来说,一场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让他陷入了困境。原告A租赁中心起诉要求他承担高额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一审判决对他极为不利。就在他感到绝望之时,他找到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希望能在二审中扭转局面。
王宏亮律师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11年的执业经验。他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他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曾获得2018至2021年“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长治市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此次王宏亮律师接手的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高、争议点多。原告A租赁中心与被告B签订发电机组租赁合同,被告B长期未支付租金、未返还设备,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设备或赔偿二十四万元、支付租金近九十万元、违约金近二十七万元及律师费、保全费等,合计一百四十余万元。一审法院基本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王宏亮律师介入后,制定了清晰的上诉策略。他指出合同中“每台”二字系原告事后单方添加,租金应为两台每月八千元,被告B拒不提交己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应结合市场行情认定租金标准。在二审庭审中,王宏亮律师围绕租金标准、设备丢失、损失扩大、违约金调整、程序违法五大焦点充分辩论。
关于租金标准,王宏亮律师结合市场行情、证据规则、日常经验法则,成功推翻了一审“每台每月八千元”的认定,为减损奠定了基础。他还精准运用不可抗力、减损规则,指出原告在明知被告违约后长期不起诉,放任租金累计近五年,属于故意扩大损失,扩大部分不应支持。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结合疫情因素、设备使用性质、损失扩大情形,将租金从近九十万元大幅调整为三十万元。
对于违约金,王宏亮律师以违约金过高、足以弥补损失为切入点,成功说服二审法院撤销违约金判项,避免了重复赔偿,进一步降低了被告B的损失。最终二审判决显著减轻了被告B的责任,实现租金减损超六十万元、违约金全部免除的重大胜诉效果。
在这个案件中,王宏亮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办案作风,成功地为被告B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他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刑事辩护领域,在民商事诉讼中同样表现出色。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服务。
王宏亮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全力以赴。他作为律所合伙人与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律所管理,推动律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未来,王宏亮律师将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与公平正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