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后开展了诸多尽职调查(duediligence)工作。对于张XX案,律师详细查阅卷宗,梳理其到案经过及在犯罪中的作用(duediligence,即对案件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推动张XX全额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以减轻情节(mitigation)争取从轻处罚。对于陈X案,律师核实其退赃及赔偿情况,确保从轻情节的落实;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储X案,律师调查储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区分主从犯;明确其参与时段及已归还贷款情况。
律师提出了关键法律观点。在张XX案中,认为其构成自首、系从犯,且积极赔偿有减轻情节(mitigation)。陈X案中,强调其坦白、全额退赃、积极赔偿等从轻情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储X案中,主张其为从犯,部分参与时段未造成损失,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
法院最终认定并判决。张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陈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储X构成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客户仅支付了按标的额比例收取的律师费,便让被告人避免了实刑羁押,得以回归正常生活与工作,实现了较高的投入产出比。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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