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商标侵权问题频发。桐乡市XX公司作为第465845XX号“DRAE”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主营办公椅扶手垫等产品。2024年5月,公司发现被告徐XX在拼多多平台的“南生活”店铺,盗用其自行拍摄的产品图片,还在商品详情页“品牌”栏标注“DRAE”,以低价销售同类商品,平台显示累计销量达100余万件。公司两次发函警告,向平台投诉,被告却依旧我行我素,持续侵权。这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品牌形象,还造成了经济损失。在此困境下,公司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他凭借自己在大学期间系统学习的法学专业知识,指导原告向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对被告店铺侵权页面进行公证固定,形成了关键证据。同时,他全面收集了商标注册证、产品荣誉证书、原告自行拍摄图片的原稿等权利证明材料。这一系列的行为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证明被告的侵权故意以及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面对被告“通过软件批量采集、非有意侵权”的抗辩,俞国锋律师在2016-2017年于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的经历发挥了作用。他在庭审中指出,原告两次通过平台客服向被告发送侵权警告函,被告均未予理会,甚至在平台投诉后仍反复上架侵权链接,主观恶意明显。并且,被告在商品详情页品牌栏中直接使用“DRAE”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且与原告商标完全相同,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被告还辩称“销量100万+为店铺总销量”,俞国锋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主动申请法院监督被告后台调取实际销售数据。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民商领域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处理上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最终查明实际销量近1000件,为法院合理确定赔偿基数提供了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综合考虑被告的间接故意、原告多次投诉后被告仍放任侵权等因素,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00元(含律师费、公证费)。俞国锋律师成功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俞国锋律师不仅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备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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