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周X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肖慧律师在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细致的证据梳理,成功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0月,董X以60000元受让周X等三人持有的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5%股权,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因公司经营亏损,董X与周X等人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判决确认协议于2021年3月2日解除,周X等三人分别返还董X股权转让款10000元。周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接案后,肖慧律师初步判断,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主体以及各方是否就协议解除达成合意。为此,她仔细研究了一审的庭审记录和相关证据,发现一审庭审中邓某自认董X受让的是周X9%、邓某和尹X各8%的公司股权,周X、尹X对此未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双方沟通的一种形式,能够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作为认定协议解除的依据。
在证据收集方面,肖慧律师虽未获取新证据,但对一审已有的证据进行了深入梳理和分析。她将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详细整理,标注出关键内容,以清晰呈现双方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达成的合意。同时,她还对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过程、款项支付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
二审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协议签订主体、董X是否参与公司经营以及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明协议解除合意等问题上。周X等被告辩称协议实质为董X与公司签订,董X实际参与经营并获分红,聊天记录不完整不能作为解除依据。肖慧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她指出,一审庭审中各方的陈述以及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股权转让协议是董X与周X等三人签订,且各方已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达成一致。
最终,肖慧律师在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方面的精准把握扭转了局面。法院经审理查明,支持了肖慧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肖慧律师用专业和严谨,为当事人赢得了这场关键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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