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过不下去打算离婚,本想着到民政局把手续一办,从此一拍两散,没想到现在多了个离婚冷静期。这就让不少人犯嘀咕了,这离婚冷静期得两个人一起去吗?要是一方反悔或者不愿意配合,这婚还离得成不?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都被这个问题困扰着,接下来就好好给大家讲讲这里面的门道。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新增的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先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所以,申请离婚登记时肯定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去的,这是启动离婚冷静期的前提。
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就必须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离婚冷静期才开始计算。
二、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还得一起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里强调的也是“双方共同”。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接着上面的例子,小张和小李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在接下来的30天内,必须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小张反悔了,不愿意和小李一起去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次离婚就办不成了。
三、所需材料和流程
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到婚姻登记机关后,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给离婚证时,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携带《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就会发给离婚证。
四、一方不配合的解决办法
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内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不愿意配合一起去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想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比如小张在冷静期届满后不愿意和小李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小李坚持要离婚,那么小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他们是否能离婚。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即便顺利拿到了离婚证,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不清、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帮忙。律图平台上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的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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