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徐丽平律师曾接手一起复杂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曹某与被告张某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力偿还欠款,便以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抵债,曹某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张某擅自与第三人古某串通,由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某主张自己是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某与张某合同效力。这起案件的疑难之处在于,涉及以房抵债的合法性、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恶意串通的认定等多个法律难点,且存在多方当事人、证据繁杂的问题。
徐丽平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收集了曹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以及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等,还调取了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针对房地产公司“非适格被告、无过错”的抗辩,论证其存在明显过错;针对古某“系真实产权人、曹某与张某合同无效”的抗辩,结合证据驳斥其主张;针对张某缺席庭审的情况,依法提交完整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曹某与张某的合同合法有效,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的合同无效,张某、房地产公司应履行协助曹某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庭审中清晰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依法查明案件真相。
最终,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房地产公司协助张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某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帮助曹某实现了价值61.5万元的房屋产权登记。
结合秦皇岛地区办案经验,这类案件在证据收集方面尤为重要。要全面收集能够证明合同关系、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对方恶意串通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质证过程中,要对对方的证据进行仔细审查,找出其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准确的法律分析和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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