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1年初,王XX与小区开发商B公司达成合意,购置了该小区400个车位的合法使用权,享有对这些车位的占有、使用等核心权利。同年2月,小区业主委员会与C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C公司为小区提供全方位物业服务,C公司享有向小区车位使用权人收取车位管理费的权利。2025年,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C公司办理小区物业服务退场手续后,以王XX拖欠车位管理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王XX支付2021年至2025年期间拖欠的车位管理费,合计金额25万元。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C公司主张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应因自身违约行为相应扣减
C公司认为,王XX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车位管理费,应当全额支付25万元。而王XX委托的袁苏律师则认为,C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期间,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王XX的车位权益受到损害,车位管理费应当相应扣减。
法院查明,C公司在服务期间,未严格履行车位管理核心义务,王XX合法享有使用权的400个车位长期被其他业主违规占用,王XX多次反馈未果后自行购置车位锁加强管控,却遭到C公司工作人员故意破坏。法院认定,C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车位管理费应相应扣减。
焦点二:C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王XX经济损失
袁苏律师为有力抗辩C公司的诉请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制定了“抗辩+反诉”双重办案策略。一方面针对C公司的本诉诉请进行针对性抗辩,另一方面全面搜集C公司物业服务期间的违约证据,包括车位被侵占的现场记录、沟通凭证、车位锁损坏鉴定及相关佐证等,依法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C公司就其违约行为赔偿王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C公司辩称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服务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C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王XX遭受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王XX无需按C公司诉请支付25万元车位管理费,仅需支付16万元即可了结本案纠纷。
法律建议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各类合同时,双方都应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作为业主,如果遇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物业公司也应该切实履行服务义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违约行为引发纠纷。
结尾
这起车位管理费纠纷案件,最终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圆满解决,王XX减少了经济损失,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也得到了高效化解。袁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袁苏律师从2019年正式踏入律师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时,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精准确定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有效的办案策略,通过全面搜集证据,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找准关键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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