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6日,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办事人员徐XX被派遣至柬埔寨工作,在前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踝部受伤,经诊断为“右侧外踝骨裂,右侧踝关节韧带拉伤,右外踝骨折”。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存在争议,徐XX委托陈步青律师代理申请工伤认定。陈步青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
接手案件后,陈步青律师面临诸多难题。他首先指导当事人梳理柬埔寨当地诊所和医院的诊断记录,发现部分记录表述模糊,通过咨询当地医疗专业人士进行翻译和解读验证,这为后续构建医疗证据链奠定基础。接着,他收集当事人当日的考勤记录,发现考勤时间与事故时间能相互印证,进一步锁定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为论证“上班途中”这一关键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撑。之后,他调取当事人的工作安排通知,发现通知上的工作时间与事故时间相符,再次验证了事故发生的合理性。
陈步青律师来比对过上千份类似证据,经验丰富。他还申请柬埔寨当地的气象数据,发现事故当天天气状况正常,排除了因恶劣天气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的因素。同时,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当地的交通监控记录,发现该记录清晰显示事故发生的过程及责任划分,有力证明了“非本人主要责任”。此外,他还调查当事人的住宿地点与工作地点的距离证明,结合考勤记录等,进一步证明事故发生在合理的上班路线上。最后,对部分有争议的证据进行笔迹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2023年7月11日,陈步青律师代理当事人正式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面对材料补正要求,他积极沟通补充。2024年3月20日补正材料收悉,3月25日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陈步青律师作为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准备了充分答辩意见应对。最终,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XX为工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