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X1和某X2最初是在xxxx年登记结婚,都是初婚。2008年6月10日,他们第一次协议离婚,原因据某X1说是为了购房方便,这次离婚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第一次离婚到复婚期间,某X2签订了案涉房屋的购房合同,还和银行签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xx万元,贷款期限从2009年3月26日到2039年3月26日。2010年11月16日,房屋的不动产权利人登记为某X2,不过案涉房屋的首付以及离婚前的还贷资金用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2017年两人再次离婚后,就一直是某X1在偿还贷款,而且到后面打官司时贷款都还没还清。
2019年5月9日,两人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协议书》,还找律师做了见证,协议里说要把两处房屋都赠与他们的婚生女xxx,并且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撤销赠与。但这份协议并没有实际履行,2021年8月10日,其中一套房屋的权利人变更登记成了某X1。然而从2022年开始,某X2因为个人债务问题被好几个案外人起诉,这直接导致案涉房屋被多起案件查封。某X1只能不断地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到后来大部分查封都陆续解除了,可(xx)苏xx民初xx号案件的执行异议结果一直没出来。
某X1觉得,案涉房屋还有约xx万元贷款没还,目前根本不具备过户给女儿的条件,而且继续登记在某X2名下风险太大了,所以他要求撤回赠与。女儿xxx也知道房屋的现状,明确表示同意案涉房屋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归某X1所有。
某X1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自己所有,不过在诉讼过程中他又撤回了要求某X2协助办理房屋变更过户登记手续这一请求。某X2则辩解称,两人离婚时约定了两套房产的分配,虽然约定这套房屋归某X1,但后来签了赠与协议要给女儿,所以得征询女儿的意见,女儿同意才能算数。而且她还说案涉房屋的首付款xx万元是自己的婚前财产,要是把房屋给某X1,某X1得把这部分钱还给她。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某X1提交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书》《不动产赠与协议书》以及多个涉及某X2债务纠纷的法律文书和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等证据。某X2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都没有异议,也承认这些诉讼所涉债务都是她离婚后的个人债务,和某X1没关系。
最终,法院认为,某X1和某X2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以及《财产分割协议》都是双方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某X2的抗辩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虽然两人后来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协议》,但该协议签订后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赠与行为没有完成。现在某X1主张案涉房屋归自己所有并撤销赠与,女儿xxx也明确表示同意,所以法院支持了某X1的诉求,判决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xx号x单元x户房屋归某X1所有,剩余贷款由某X1偿还。这个案子由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谦律师代理。
王谦律师从2010年就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经手的多宗婚姻、房产及刑事案件,案情复杂、争议巨大。他凭借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稳健的办案风格与出色的庭辩技巧,屡次为当事人赢得超预期的合法权益。他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深团队负责人,服务地区是山东-青岛。不仅如此,他连续多年获得市级优秀律师称号,精通中文与英文,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无缝对接的法律服务。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离婚财产分割以及财产赠与方面,一定要谨慎行事。签订协议时要明确清晰,后续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要是涉及到重要财产的处理,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这个案件中,王谦律师凭借多年积累的婚姻家庭案件处理经验,找准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他深知离婚协议和相关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在面对某X2提出的各种抗辩时,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力的应对。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财产赠与和债务纠纷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市优秀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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