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在沈阳市XX区XX街道XX村辽东XX厂房内,张X与其雇佣的薛X1等人干活时,薛X1不慎坠入深坑。张X随即驾驶铲车铲推两车沙土填入坑内,将薛X1掩埋致其死亡。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张X提起公诉,现场目击证人、张X亲属的证言及现场勘查等证据对张X不利,张X虽辩解无杀人故意,但缺乏有力证据支持。
此案由2009年执业的赵磊律师接手,他带领团队已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经验丰富。赵磊律师首先对通话记录进行审查,发现20XX年X月XX日上午张X给薛X1的手机打电话五次,其中9时35分之后拨打四次均未接通。这一异常表明张X在掩埋薛X1后仍试图联系,侧面反映其可能并非积极追求薛X1死亡,为后续辩护中主张间接故意提供了依据。
接着,赵磊律师仔细比对证人张X某和赵XX的证言。他发现张X某说没检查薛X1呼吸、脉搏就说“完了”,而赵XX称当时被吓着很多话记不清。赵磊凭借执业多年比对过上千份证人证言的经验,认为证人表述存在不确定性,不能确凿证明张X认为薛X1已死亡。这一发现让律师对张X主观故意的认定产生质疑,调整辩护策略,强调张X对薛X1死亡结果可能存在放任而非积极追求的态度。
在查证过程中,身为沈阳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赵磊律师,申请对薛X1乙醇中毒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薛X1心血中酒精含量超过中毒血浓度,虽未达致死血浓度,但乙醇中毒参与死因。这表明薛X1死亡是多种原因造成,张X掩埋行为虽系直接原因,但其他因素在量刑时应考虑。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因素,认定张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主观系间接故意,且被害人死亡存在多种原因,以及张X及其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判处张X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