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湘乡市发生的这起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WX受同案被告人邀集,在明知资金系诈骗所得情况下,提供银行卡协助接收、转移资金,涉案金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困境让WX面临长期入狱服刑的可能,严重影响其生活和家庭。此时,WX家属委托了株洲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执业至今的张双意律师为其辩护。
张双意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接受委托后,凭借其曾处理众多刑事案件积累的经验,迅速展开工作。她在阅卷、会见当事人过程中,精准定性,明确WX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协助取现,系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这一判断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张双意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结合其擅长收集、整理、质证关键证据的能力,深挖从宽情节。她提交证据证实W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低。同时,她指导并协助W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配合退赔三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
在庭审环节,张双意律师结合自己熟悉株洲本地司法裁判尺度的优势,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谅解、初犯偶犯等要点发表辩护意见。此外,她还推动社区矫正评估,协调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明确建议适用社区矫正,为法院宣告缓刑提供关键依据。
最终,湘乡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W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WX无需入狱服刑,可回归家庭与社会正常生活。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来,在刑事辩护领域形成了众多标杆案例,凭借稳定可靠的辩护效果、高度负责的执业操守,获得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是株洲地区值得托付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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