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接到法院关于张某起诉其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通知时,心中满是焦虑。他不认可原告的全部主张,于是委托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余件,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诉讼领域都有丰富经验,此次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他迅速投入工作。
接受委托后,王永强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全量证据材料。他深知民间借贷纠纷的核心裁判规则,即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双方的借款合意与款项实际交付两项法定要件,据此制定了针对性的应诉抗辩策略。此前他处理过类似的资金流水案,对于这类案件的证据审查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永强律师针对原告提交的银行流水、转账截图、录音等全部证据逐一拆解质证。他锚定案件核心争议,明确原告举证的核心缺陷。原告仅提交了部分款项流转的相关凭证,未提交借条、借款协议、借贷沟通记录等任何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直接证据,且无法对大额资金往来未要求出具借款凭证作出合理解释,其主张的借贷关系缺乏法定成立要件。
王永强律师还针对原告主张的各笔借款逐一击破,否定款项与借贷关系的关联性。针对原告主张的120000元借款,原告仅能提供自身取款记录,无法证明该款项实际交付给王XX;针对原告主张的58658元款项,该笔资金系原告直接向案外人转账支付,无任何证据证明该款项与王XX相关;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中,王XX从未认可借款事实,反而多次提及投资、合作相关内容,无法佐证借贷合意的存在。
同时,王永强律师厘清资金真实流向,明确案涉款项的真实性质。结合王XX提交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银行流水,向法庭清晰呈现案涉相关款项实际转入案外公司账户,用于黄金投资相关事宜,与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原告以此主张借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庭审中,王永强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完整发表质证意见与答辩意见,清晰向法庭呈现原告证据的严重瑕疵与证明力不足的问题。庭后他亦持续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核心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全面强化抗辩主张。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除庭审后双方已结清的5000元款项外,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与王XX就剩余款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诉讼费用均由原告自行承担。王永强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等,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对证据的精准拆解和对法律规则的熟练运用,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近15万元的债务风险,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务实高效的执业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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