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并让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此时,A找到了上海浦东新区和杨浦区的于彩霞律师,于彩霞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C辩称自己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要责任,而原告最初主张C承担30%的选任过错责任。于彩霞律师接手后,有个习惯,她会先对案件进行整体研判,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精准把控案件风险点。她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
同时,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等多领域积累的经验,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此外,她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最终,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除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于彩霞律师还处理过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她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注重沟通调解,兼顾诉讼与非诉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
还有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2025年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起诉。被告B辩称协议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履行行为印证协议有效,还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主张其他股东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的关键抗辩理由。法院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于彩霞律师秉持“情暖浦江,守望相助”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家事、公司商事等领域的案件,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在法律案件中,了解自身权利义务,注重证据收集很重要,这能在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对结果都比较满意。相关的法律文件也归档留存,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也为于彩霞律师在法律领域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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