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X与某高校的返还原物纠纷上诉案中,某高校以“刘X无合法依据强占房屋、构成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X搬离房屋,并主张该案系侵权纠纷,应由呈贡区法院管辖。刘X此前租赁该高校位于昆明呈贡区的商铺,双方签订的《国有房产出租合同书》明确约定“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审阶段,刘X在法院合理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该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条款,法院无管辖权,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某高校的起诉。某高校不服,提起上诉。
为何专注合同纠纷?
执业十八年的杨艳律师,一直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在她看来,合同纠纷涉及众多法律条文和复杂的商业交易,不同行业的合同又有其特殊性。在累计主办超100件合同纠纷案件后,她深知该领域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就像本案中的租赁合同,涉及到法律关系定性、仲裁条款适用等多个复杂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应对。
专业积累铸就破局之力
杨艳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在审查合同时,她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明确指出刘X与某高校的争议源于房屋租赁关系,租赁合同届满后形成不定期租赁,双方权利义务仍受原租赁合同约束,本案应属租赁合同纠纷,而非某高校主张的侵权纠纷。对于管辖权异议期限问题,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电子送达的特殊性,杨艳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抗辩刘X系在知晓全案情况、委托代理人后及时提出异议,具有正当理由,未超出合理期限。同时,强调双方签订的仲裁条款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杨艳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此案后,杨艳律师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查要点进一步完善,为后续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更丰富的经验。这也启示同行,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积累经验,才能在复杂案件中精准破局,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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