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原告XXX与被告XX公司、XX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原告出资36万元与被告合作成立第三人XX公司。原告按被告指示将款项转入被告账户,然而被告未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原告遂认为被告构成不当得利,诉请判令两被告归还36万元投资款并支付利息损失。被告辩称原告转款基于合作协议,且款项已用于公司筹备及经营支出,并非不当得利。律师吴俏俊介入此案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合作协议,查看其中关于出资、款项用途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吴俏俊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在12年时间里累计办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涵盖复杂的财产分割纠纷、疑难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等。她专注于婚姻家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四大核心领域。这些丰富的办案经历和专业领域的专注,使她在审查此案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她以客户核心权益为导向,秉持“专业、严谨、务实”的执业准则,在审查合作协议时,不仅仅关注协议的文字内容,还深入了解协议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同时,她会对款项的流向进行仔细比对,查看款项是否确实用于公司筹备及经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转款行为基于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被告取得款项有合法依据,不构成不当得利。法院采纳了律师吴俏俊的意见,判决驳回原告X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在开庭前,吴俏俊律师补充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款项用于公司筹备及经营的相关凭证,进一步证明被告取得款项的合法性。
吴俏俊律师处理此类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精准梳理合作协议的背景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再深度挖掘款项的用途,通过查阅相关凭证、比对资金流向等方式,确定款项是否有合法依据。她的执业领域集中于民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典型客户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她注重将法律条文与实务经验相结合,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逻辑分析,为客户提供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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