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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利纠纷一审败诉,辽宁宏都律所王策律师如何二审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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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85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律所: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1610409816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5942898635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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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辽宁大连,民商事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高企的趋势。从传统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到新兴的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个人财富传承等疑难案件,对律师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程序把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不得利纠纷一审败诉,辽宁宏都律所王策律师如何二审逆转?

在办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王策律师遇到了不小的挑战。一审时,法院认定案涉挖掘机属原告所有,用于工地施工的工程款173000元汇入被告QTT账户,QTT和另一被告占有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判令二人共同返还。然而,QTT认为案涉工程是自己与他人实际承揽施工,与原告无关,工程款属承揽人报酬,并非挖掘机孳息,一审仅以挖掘机归原告所有就判令返还,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在《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认定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而此案一审的判决依据在王策律师看来存在争议。

王策律师接案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他发现原告没有书面承包合同,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承揽人。而被告QTT与另一被告曾系夫妻,2019年离婚,案涉工程款是由另一被告指示发包方汇入QTT账户,并且QTT和另一被告实际进行了施工、管理,还支出了费用。王策律师抓住这些关键要点,在二审中精准论证工程款的归属逻辑。他指出,仅凭挖掘机所有权不足以认定工程款归属,QTT和另一被告收取工程款不构成不当得利。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王策律师的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原审被告一人返还原告施工款173000元及利息,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意味着王策律师成功为委托人QTT免除了17.3万元的连带还款责任。

结合辽宁大连的办案经验,在处理不当得利纠纷这类案件时,从证据视角来看,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律师要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寻找能够支持己方观点的证据,像本案中对是否实际承揽施工、费用支出等证据的收集。同时,在质证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对方证据的漏洞和不足,精准反驳。只有这样,才能在诉讼中占据优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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