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D于2019年8月5日去世,母亲E也在2021年12月6日离世。原告A发现,被告B作为监护人,掌控着父母的全部财产,却从未向其他继承人公开。此前,原告曾就部分遗产提起诉讼并获调解,但仍有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等未分割,于是再次起诉,要求分割未分割遗产66万余元。
被告B辩称,两被继承人的钱已全部用于丧葬费、医疗费、保姆费、原告回南京的费用及日常开销,已无遗产。被告C也同意B的意见。面对这样的局面,原告陷入了困境,长期无法获取财产信息,取证困难重重。
就在这时,徐正杨律师登场了。他处理民商案件多年,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秉持着“以法为据,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注重证据的梳理和分析。徐正杨律师接手案件后,申请法院调取被继承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流水。他逐笔核对2018年9月至2023年间的收入和支出,成功计算出被告B实际取款总额为1,405,426.83元。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后,他明确了遗产的范围,准确区分了被继承人生前银行存款(属遗产)与丧葬费、抚恤金(属死后待遇,但已混同计算账户)的性质。
针对被告主张的129万余元支出(医疗费、护工费、丧葬费、原告回宁费用等),徐正杨律师逐项核查。他对合理部分予以认可,如医疗费、护工费;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如丧葬费虚张666,593元,提出异议。通过严谨的质证,最终法院酌情认定合理支出,将余款认定为可分割遗产。
在另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XX在2022年6月27日,明知系他人犯罪所得,仍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用于接收资金转账并取现,当日共计取现82,668元。多名被害人向XX上述银行卡转账共计121,658元。XX于2023年5月23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在审理过程中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12,000元。
徐正杨律师作为辩护人,精准整合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多项从宽情节。他从性质角度提出“应构成帮信罪而非掩隐罪”的辩护意见,虽未被法院采纳,但促使法院对案件定性进行审慎审查,为后续量刑协商创造了空间。他积极推动退赔12,000元,展现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最终,法院采纳了XX系从犯、自首、部分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X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还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A原系某科技公司员工。2020年9月,A成为某淫秽漫画网站代理人员,在自行运营的网站上挂载该网站链接,并使用个人银行卡及支付宝作为获利结算方式。经统计,2020年9月至2022年7月,A通过该方式违法所得共计161,816.8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全部违法所得。
徐正杨律师精准论证A系从犯,将法定刑从三年以上降至三年以下。他全面整合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在公诉建议一年十个月基础上再争取减刑两个月。虽然适用缓刑的请求未被采纳,但实刑期限已大幅低于原本刑幅度。
徐正杨律师用专业和执着,在不同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拨开迷雾,寻得正义之光。他以法为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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