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XX公司与XX阳某商贸城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XX公司为商贸公司提供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服务。工程完工后,商贸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经多次催讨,截至起诉前,仍欠付624595元。20XX年X月,XX公司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商贸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王辉。该律师怀疑案件存在诉讼时效风险,决定对证据进行细致审查。他第一时间逐页翻动全部合同、验收单、催款记录及部分付款凭证,用荧光笔标记出关键信息。接着,他将这些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制作了《证据清单》,并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仔细比对各项证据,他发现其中的催款记录能够证明债务持续存在且未超时效。
在查证过程中,王辉律师还考虑到被告的经营状况及判决执行难度,主动建议法院组织调解。他向被告释明法律风险和成本,促使被告正视债务。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商贸公司尚欠工程款557525元,并承诺于20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付清;XX公司自愿放弃利息及其他诉讼请求。
王辉律师在长期办理此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他认为在处理建设工程欠款纠纷时,构建完整的证据链至关重要。接下来,他计划构建一套针对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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