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被执行公司、被执行人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达成调解后却遭遇了执行难题,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仿佛陷入了黑暗深渊。此时,律所合伙人何菲娅律师接手了此案,她拥有逾六年执业时间,且有着近十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与相关法务从业背景。
这起案件堪称疑难杂症。它涉及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与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承担的复杂法律问题。在执行程序中财产查控无果,常规途径难以推进,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事实与法律相互胶着,让人无从下手。在法学理论的影响下,何菲娅判断这并非简单的执行问题,而是涉及到公司法等多方面的复杂法律适用。
何菲娅独有的“交警视角+律师专业”背景,使她切入案件的视角与众不同。她没有局限于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控,而是另辟蹊径。她意识到,在这类案件中,很多律师可能会陷入常规的财产查找模式,而她凭借跨界背景带来的独特思维,决定从公司股权和股东出资情况入手。
在实战中,何菲娅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她通过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这得益于她曾在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灞桥大队担任法律咨询顾问的经验,让她深知调查材料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她发现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未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刘某为其原配偶,存在明显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一审执行异议被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为由驳回后,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这正是她多年处理各类案件积累的实战经验发挥了作用。在高某及被执行公司、刘某均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她依然准备充分,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的恶意行为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构建了完整的责任论证链条。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菲娅的诉讼意见,判决追加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在未实缴出资的1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高某承担。何菲娅不仅是这场诉讼的赢家,更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守护人,她用专业和智慧打破了案件的僵局,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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