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在发现第三人B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C建立不正当婚外情关系,且B多次向C转款累计达五十余万元,扣除已返还部分仍有四十余万元未退还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返还财产及占用利息。然而,被告C抗辩自己不知情且款项包含正常消费等不应全返,一审时局面明显对原告不利。
这份棘手的材料被送到了广西南宁的吴震律师手中。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及财产侵权类案件,曾成功办理多起类似案件。
吴震律师接手案件后,协助第三人B梳理全部转账流水、生效判决文书、聊天记录等证据。他熟练运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序良俗、无权处分等规定,清晰构建财产处分违法性的论证逻辑。他对数十笔转账逐一核对、分类核算,结合生效判决锁定净赠与金额,有力驳斥被告提出的劳务费、医疗费、善意取得等抗辩。
在庭审过程中,吴震律师作为第三人B的代理人,与原告方形成一致诉讼立场,在法庭上清晰陈述事实、驳斥不实主张。他指出案涉款项均为无偿赠与,不存在医疗费、劳务费等抵扣事由,被告亦不构成善意取得。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吴震律师及第三人方的核心意见。最终,法院认定第三人B在与原告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未取得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C,该行为既侵犯了原告的财产共有权,也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全部无效。被告C主张款项包含医疗费、劳务费等,与已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C向原告A全额返还受赠款项四十余万元,驳回原告关于利息的主张,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吴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帮助当事人实现了逆转,最大限度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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